制定:2018年11月26日 第一次修訂:2019年11月13日 第二次修訂:2021年3月30日 第三次修訂:2024年10月25日
註:本建議中所列出之條文,為台灣感染科專家委員會,根據現有的醫學證據所做出的綜合建議。此建議應根據日後更多的醫學研究發現加以修改,且不應引用這些條文作為糾紛審議之依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