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/張家豪
能夠終結愛滋病的藥物已問世。名為特魯瓦達(Truvada)的暴露前預防疫苗(PrEP)具備抑制病毒複製的功能,以預防愛滋病毒感染。加州大學的愛滋病調查權威羅伯特‧格蘭特(Robert Grant)指出:「此藥意義重大,是未感染愛滋者採取自主保護措施的機會。」
今年約五萬名美國人將感染愛滋病,但自特魯瓦達暴露前預防疫苗於2012年核准上市後,僅一萬名病人取得特魯瓦達的處方簽,但這人數與美國疾病控制與預防中心(CDC)所判定的五十萬「高危險群」相比,僅佔百分之二。
評論者亦表達對副作用的疑慮。格蘭特指出:「人們對於1980年代的大量藥物療法仍記憶猶新。即使現今的愛滋病藥物安全多了,人們仍未走出陰霾。」事實上,特魯瓦達在愛滋治療上的應用已有十年的歷史,但就像1960年代的避孕藥一樣,服用藥物即安全性行為的觀念備受汙名化,因而掀起「反特魯瓦達婊子」的浪潮。
因此,今年五月,美國疾病控制與預防中心制定了明確的臨床準則:高危險族群需一日服用一錠,並每三個月接受一次愛滋病毒檢查。特魯瓦達需與保險套搭配使用,而非保險套的替代品。2012年的試驗結果顯示,受試者若每日服用一錠,感染愛滋病毒的風險可降低92%。
即便特魯瓦達有保險給付,仍有人不願付費購買預防性藥物。美國國立衛生研究院免疫學家安東尼‧法奇(Anthony S. Fauci)表示:「價格向來是個難題,但與感染後的醫療花費相比,預防的費用簡直小巫見大巫。」
美國疾病控制與預防中心流行病學家大衛‧史密斯(David Smith)指出,下一步將推出效果更佳的藥物輸送方法,只要一周服藥一次或一個月施打一次即可,如此一來可以省下更多麻煩,或許還能減少汙名呢。
圖片來源:truvadawhore
圖片來源:truvadawhore
安全性行為發展史
1939年:二次大戰時期將保險套公發予士兵,並為社會所接受。
1960年:口服避孕藥(The Pill)上市。
1965年:州禁避孕案所形成的判例,暢通了避孕藥的獲取管道。
1981年:紐約時報刊登「同性戀者罹患的罕見癌症」的報導。
1984年:科學家發現並證實人類免疫缺陷病毒HIV。
1993年:愛滋病患者人權電影《費城》上映,以愛滋病為中心探討恐同情節。
1994年:愛滋病成為美國25至44歲族群的最大死因。
1996年:時代雜誌將愛滋病專家何大一博士選為時代年度風雲人物。
2004年:特魯瓦達(Truvada)由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(FDA)核准為愛滋病與HIV病毒之治療藥物。
2013年:比爾與美琳達‧蓋茲基金會推動改善保險套的開發計畫。
2014年:服用者自豪地穿起「#Truvada Whore(特魯瓦達婊子)」的T恤。
資料來源:This Pill Can Stop HIV-So why is no one taking it? Popular Science [August 12, 2014]
原文出處:http://pansci.tw/archives/65433
資料來源:http://pansci.tw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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