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專業建議

[ 疫苗預防 ]

暴露後治療

暴露後治療

在低發生率國家,咬人的貓狗應該觀察10天。如果貓狗的行為維持正常,被咬者不需要進行暴露後治療 (postexposure treatment)。如果動物行為改變,I必須馬上做病理檢驗。如果確認有感染,還有時間開始進行暴露後治療。被野生動物咬傷,大多需要暴露後治療,尤其該動物行為不符合其特性時。

蝙蝠分泌物可能造成類似飛沫傳染的感染,兒童房中出現蝙蝠時,無論有無明顯傷口,最好抓住蝙蝠並做檢驗。檢驗陽性時開始暴露後治療,如果沒抓住蝙蝠,治療的必要性需要依照個案考量。

暴露後治療對孕婦似乎有安全性,如果有適應症的話即應採行。

對抗狂犬病的抗體製劑,有人類狂犬病免疫球蛋白 (human rabies immune globulin,HRIG)與馬狂犬病免疫球蛋白 (equine rabies immune globulin,ERIG)兩大類。所有年齡的HRIG劑量都是20 IU/kg,ERIG的建議劑量則為是40 IU/kg,世界衛生組織並不建議接種前進行皮膚敏感性測試,因為無法依此結果判斷是否
有過敏反應發生之可能性。

如果接種疫苗時尚未注射免疫球蛋白,最遲可在7天內補注射免疫球蛋白。已接受暴露前預防接種或曾接受完整暴露後預防接種者,不需要狂犬病免疫球蛋白。

最近世界衛生組織與美國疾病管制及預防中心都建議,如果可行的話,將所有劑量都用在傷口。作法是將免疫球蛋白放在傷口上令其浸潤,然後在傷口四周注射。
當進行全部傷口浸潤注射後,尚有剩餘免疫球蛋白時,,可以肌肉注射打在距離疫苗注射部位最遠的部位,以避免影響疫苗的效果(疾病管制署建議注射到最接近患肢同側的深部肌肉,例如肌肉注射於同側的上臂肌肉或同側大腿外側肌群,賽諾菲藥廠建議注射於臀部)。

傷口嚴重或有多處傷口(特別是幼兒),可以無菌生理食鹽水2~3 倍稀釋狂犬病免疫球蛋白,使其體積足夠應用多處傷口。

1882年巴斯德首度製造狂犬病疫苗,其後有多種疫苗被使用。目前有些開發中國家仍然使用Semple型疫苗,這種疫苗大多裡用羊腦製造,有1/200 - 1/1600引起中樞或周邊神經併發症的機率,而且有傳染引起羊搔症 (scrapie) prion的顧慮。)。用哺乳中鼠腦所做的疫苗較為安全,神經併發症發生率約 1/8000。

在台灣等地區用的疫苗安全性較高,包括人類雙套細胞疫苗 (human diploid cell vaccine)、雞胚細胞疫苗 (chick embryo cell vaccine)等。這些都是非活性疫苗,有很好的安全性與有效性,常見反應為局部疼痛、腫脹與硬塊,發燒、頭痛、倦怠、噁心、腹痛、淋巴腺腫等全身性反應少見。

疫苗標準接種時程為0、3、7、14、18天一共五劑,兒童與孕婦均可接種疫苗。成人接種於上臂三角肌,幼兒可接種於大腿前外側。疫苗不可接種於免疫球蛋白注射部位,若與免疫球蛋白同時接種,建議疫苗接種於患肢的對側。如果以前曾經接受暴露前預防,暴露後於0、3天接種兩劑疫苗即可。

注射免疫球蛋白與疫苗注意事項

(1) 注射後必須觀察有無過敏現象。
(2) 若距離接種首劑狂犬病疫苗超過7天後,不必再注射免疫球蛋白。
(3) 不可將免疫球蛋白製劑和狂犬病疫苗同時注射在同一部位。
(4) 禁止將免疫球蛋白製劑與狂犬病疫苗混合在一個注射器內使用,防止兩者發生抗原抗體中和反應,導致免疫效果受到影響。
(5) 傷口嚴重或有多處傷口(特別是幼兒),按常規劑量不足以浸潤注射傷口周圍時,可用生理鹽水將被動免疫製劑適當稀釋2~3
倍,再進行浸潤注射。
(6) 如果就診時傷口已縫合,原則上不建議拆除,可在傷口周圍浸潤注射人類狂犬病免疫球蛋白。

參考文獻

1. Bassin SL, Rupprecht CE, Bleck TP. Rhabdoviruses. In: Mandell GL, Bennett JE, Dolin R, eds. Mandell, Douglas, and Bennett’s Principles and Practices of Infectious Diseases, 7th edition. Philadelphia: Churchill Livingstone, 2010:2249-58.
2. 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網站 (http://www.cdc.gov.tw/search.aspx?f=2).

更新日期:2013.8.8
資料來源:李秉穎台大醫院小兒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