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灣感染症醫學會

秘書處公告

【學分提醒通知】感染症專科醫師需每年至少累計15學分以上(包含A類學分10分),敬請多加留意!

申請感染症專科醫師證書有效期限之展延(換發證書),應於專科醫師證書有效期限六年內繼續教育積分達150分以上,其中包含A類學分至少100分,B類學分超過50分者,以50分計算,且需每年至少累計15學分以上(包含A類學分10分),方可換證。

年度之認定為發證日起算一年(例:證書有效期限為民國113年1月18日至119年1月17日,「每年」之認定為113年1月18日至114年1月17日,依此往後類推),請您多加留意。

繼續教育學分可至學會網站「會員專區」查詢,今(113)年積分尚未達標準者,請記得參加繼續教育課程補足積分或參閱展延辦法,以利證書換發作業。

※繼續教育課程訊息 http://www.idsroc.org.tw/active/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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